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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关于2026年第1次报废资产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报废资产处置工作,青海师范大学拟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一批设备、家具用具等报废待处置资产。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处置供应商数量(最终确认):1家。

四、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青海省内废旧物资回收的资格;

(二)具有省内学校(含中小学)2025年1月1日至今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1项;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处置。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业绩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报告(时间为报名时间前20天内 )。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指定邮箱,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4月30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所有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按序号和名称命名,将文件包(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邮箱:1539303013@qq.com。

现场踏勘和竞价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报名成功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