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报废处置工作,青海师范大学拟对待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一批设备、家具用具等报废待处置资产。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处置供应商数量(最终确认):1家。
四、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的资格;
(二)具有学校(含中小学)2025年6月30日前两年内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2项;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处置。
五、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业绩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报告(时间为报名时间前20天内 );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7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所有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按序号和名称命名,将文件包(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邮箱:1539303013@qq.com。
现场踏勘和竞价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报名成功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