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学院受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委托,由教育学院张春海、桂还官尚、成丽宁、李瑞华等教师团队领衔的《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地方立法项目,通过线上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立法可行性调研报告和法条撰写等一系列工作,最终在省人大社工委指导下完成《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项目开展过程中,团队完成的《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前评估报告》《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被青海省人大社工委采纳。


《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前评估报告》由青海省家庭教育基本情况、青海省家庭教育的基本特征、青海省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青海省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建议等部分组成。报告提供的青海省家庭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工作有积极的参考价值。《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中,设计共七章四十九条,主要包括总则、家庭责任、政府支持、学校指导、社会协同、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明确妇联协调各部门抓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职能,同时突出我省家庭教育特点,对上位法重要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紧扣上位法关于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重要内容,增加心理健康的规定。同时,《条例》注重倡导性与处罚性规定有机结合,做到责权利与处罚相统一。《条例》(草案)为《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教育学院在校党委领导下,始终将服务社会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学院鼓励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工作,此次参与《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工作不仅是教育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学院专业建设与地方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实践互动的重要基础,更是教育学院助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积极作为。
(文字、图片:桂还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