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青海师范大学科技平台数据的统计工作,现将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提前至上半年完成,根据《青海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青师校字[2019]8号),2018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申报奖励的各类成果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专著: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性专著、译著等(不包含学校或其它形式资助出版著作,不包含教材、教辅)。
2.论文:仅限第一作者申报,论文类包括《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评论索引》(ISR)、《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工程索引》(EI)、《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全文收录论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7-2018版)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17-2018版)核心库源期刊目录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最新版发表、南大核心(除来源刊)最新版发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青海日报》理论版上全文刊登论文。SCI、SSCI、EI、CPCI(原名ISTP)类期刊申报时请在备注栏注明。
3.专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4.评价(鉴定)登记的成果。
5.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结题。
6.获奖成果(省级以上哲社奖、科技奖)。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切实做好组织与推荐申报工作。
2.专著类成果提供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SCI、SSCI、EI、CPCI(原名ISTP)等论文检索统一由学校科技处检索。鉴定成果提供成果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项目结题提供结项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除复印件存档外,原件材料审核结束后将按单位返还。
3.各部门将初审后推荐上报的成果进行汇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科学技术处(城北校区行政楼北楼三楼),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903017365@qq.com。
4.申报时间: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发春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附件 :青海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 青海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zip
科学技术处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