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学生工作处在行政楼北楼322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学生工作处处长马志明为学工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做了专题培训。
会上,马志明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从《规定》修订的原因过程、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应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出发,详细解读了《规定》修订部分传达的主要信息,指出新《规定》明确了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完善了学籍管理制度,新增了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和促进学生自我管理的内容,明确了立德树人总体要求。
培训中,马志明特别对“学生违纪处分”和“学生申诉”部分进行了重点分析解读。对照新老《规定》,分章节、条款阐述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新变化。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强调了对学生处理工作要遵循“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强调要严格规范学生处分、申诉的各个环节,并结合我校现行学生违纪处分及学生申诉制度,提出了修改主体意见和总体要求。
马志明要求全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新《规定》精神,认真研读《规定》,结合学校制度修订工作,尽快修订我校学生工作相关制度,同时结合我校学生“四自”工作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规定》中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
此次专题培训会,对我校学生工作更精准地把握《规定》的内涵与变化起着重要作用,促使我校学生工作在全新的理念和改革依据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