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王作全院长与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昝春芳检察长签署了《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协议书》,并在海南州人民检察院驻地为“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揭牌。
仪式上,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余军民副部长致欢迎词,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马天山院长、马生录副院长、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马旭东副院长、海南州州委、州政府、州政协等相关部门等的代表以及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共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参加了本次活动。
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昝春芳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实践实训基地,是海南州检察机关主动策应依法治州战略、提升检察人员双语诉讼能力、有效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大举措和生动实践,是海南检察着眼于服务藏区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破解青海藏区双语诉讼人才缺乏难题的关键一招,更是将检察元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体现。昝春芳检察长表示,面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州检察院党组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双语诉讼工作,科学谋划基地发展、合理布局基地设施、不断加强基地师资,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训基地作用。将不断挖掘双语诉讼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注重人才培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与青海师范大学的沟通协作,紧密合作,共同研究建立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完全适合藏区实际工作需要的实训方案,力推实训工作有序平稳发展。
王作全院长在讲话中,对新形势下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的市场前景做了分析,指出培养培训民族语言法律人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精准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下紧迫的工作和任务。与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协议书》,并且共同建设实践实训基地,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王作全院长表示,我校将充分发挥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和人才优势,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州人民检察院携手共进,深入开展务实合作,不断凝聚发展共识,创新合作机制,努力把“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打造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协同创新、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多方位合作平台和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