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校党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会议。校领导张雄伟、马德明、扎布、赵海兴、许存宁、梅岩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院系党员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德明主持会议。
会上,党委书记张雄伟作了《认真落实< 问责条例>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辅导报告。
他指出,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时代意义。他强调,中央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精神,对于增强学校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保持高校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和鞭策作用,是高校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的新的重要指导和遵循。
他指出,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精神要义。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执行的具体要求,要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要求,做一名清正廉洁、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
他要求,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以《问责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实践中落实和贯彻好《条例》精神,要在服务学校发展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和贯彻好《条例》精神,要在构建加强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的探索实践中落实和贯彻好《条例》精神。
他最后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职,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学校发展改革各项事业,为学校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应用型综合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专题会上,党委宣传部、法律与社会学学院、财务处、数学系负责人分别就本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