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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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稿件写作及报送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校园网是学校内外宣传的重要平台,是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社会服务等信息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新闻稿件的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的写作要求

1.注重真实性和时效性。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要全面:时间、地点、人物、什么事、为什么、怎么样。时间要素一般只写几月几日,并在新闻发生的3日内投稿。超过一周将不予刊发,特殊情况除外(如寒暑假期间或外出活动)。

2.标题简明扼要,字数不宜太长,准确地传达出消息最主要的内容,校内新闻标题中不宜出现领导职务。

3.选题新颖,富有价值。要从全局、全校、全院的高度撰写稿件,注重体现学校特色,紧扣学校、部门中心工作,对部门亮点、前瞻性的事件进行宣传,报送学校的稿件不宜出现我院、我部门等措辞。

4.语言精练,可读性强。新闻稿件在内涵发掘、新闻深度等方面要体现精妙构思,不宜出现流水账式的记录方式,在写作技巧、表现手法上要注意贴近广大师生。

5.新闻报道要严把文字关,努力做到准确无误。稿件要从政治性、全局性的高度从严把关,禁止出现病句、错别字等常识问题和意识形态大方向的措辞问题。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说”等中性词汇。

6.关于人物称谓,一般只在首次出现时介绍职务(或职称)(对人物的职务要介绍准确)、姓名,再出现时只写姓名即可,外单位领导可在全文加注称谓。一般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两个职务称谓时,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

二、进一步提高新闻稿件质量

1.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宣传。要注重挖掘本单位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善于发现师生员工的闪光点,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围绕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锐意创新,及时总结和梳理,突出工作亮点,形成工作经验,并围绕工作经验、工作新举措等开展广泛宣传。

3.加大对常规工作新闻价值的挖掘。减少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报道,注重挖掘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新闻价值,多从会议的内容、常规工作的现实针对性等去撰写新闻稿件。

4.加大对师生员工和基层单位的宣传力度。要围绕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等环节及学校日常的工作和校园的各种现象,不断挖掘新闻价值,发现新闻点。要把宣传的着力点放在最基层,加大对党支部、班集体、学生宿舍、教研室、教学科研团队等群体和一线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宣传。

三、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的发布

1.严把稿件审核关,明确责任人。作者是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单位宣传干事是新闻稿件主要办理人,确保新闻报送流程规范,程序高效。每篇稿件都要求宣传干事初审,党委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再次审核,在稿件纸质版上经审核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审核的领导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核稿件内容,并对稿件质量和真实性负责。报送质量不高、内容有问题的稿件宣传部将不予发布。

2.规范稿件的发布程序。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新闻稿发布流程。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稿件报送要求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宣传干事将新闻稿以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宣传部公共邮箱,邮件以“新闻标题+供稿单位全称”命名,邮箱地址:qhsdxcb@163.com;之后将启用学校企业邮箱qhsdxcb@qhnu.edu.cn,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需配发的照片与word分开放置在一个压缩包中,图片建议设置jpg格式;图片需清晰,能够反映新闻主要事实,建议采用单反画幅,不宜报送竖向照片。

(3)标题要求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不加粗;

(4)正文要求仿宋_GB2312,三号,段落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2个字符。

四、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奖励

1.党委宣传部将择优选择稿件发布在“新闻中心”上,同时择优推荐至“学习强国”青海学习平台。

2.加强对新闻稿件的考核。按照“稿件数量分×40%+稿件质量分×50%+照片质量分×10%+奖励分=总分”的公式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后分别取排名靠前的若干单位,授予“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对先进个人授予“优秀宣传干事”称号。

(1)稿件数量分:在学校官网上刊发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分。

(2)稿件质量分:由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新闻稿件质量考评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单位报送程序规范程度、新闻稿件的题材、指导意义、内容是否充实、角度是否新颖等因素,进行整体综合评定。

(3)照片质量分:依照配图是否准确、直观体现新闻内容,综合照片的构图、色彩、角度、画面清晰度、新颖程度等进行评判。

(4)奖励分:院系、部门新闻稿件在“新闻中心”中刊发的,每篇加奖励1分;校内新闻稿件被省主流媒体、学习强国平台等媒体录用和转发的,每篇另奖励4分(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转发只奖励一次);报送视频采用的,酌情加分。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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