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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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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音乐系是在始建于1958年的艺术系基础上于2003年重组建成。现有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理论教研室等三个教研室。目前有教职工28人,专任教师22人,其中副教授8人,硕士及在读硕士4人。近年来,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获省、校级奖励2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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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
青海师范大学音乐系是在始建于1958年的艺术系基础上于2003年重组建成。现有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理论教研室等三个教研室。目前有教职工28人,专任教师22人,其中副教授8人,硕士及在读硕士4人。近年来,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获省、校级奖励20多项。
音乐学 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一专多能,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专业的师范特点,加强民族民间音乐及新的科学知识的学习,着重提高教育实践和艺术实践的能力,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师资和科研人员。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鉴赏力,民族民间音乐和舞蹈的搜集、整理的能力,艺术创作和编导的能力,组织编排文艺演出、音乐欣赏、音乐比赛等活动的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初级和声、钢琴、声乐、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与指挥、音乐作品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钢琴即兴伴奏、歌曲作法。
音乐表演 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遵循一专多能,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性强,具有现代审美意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扎实的音乐表演能力和一定的艺术实践和创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的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鉴赏力,民族民间音乐和舞蹈的搜集、整理的能力,艺术创作和编导的能力,组织编排文艺演出、音乐欣赏、音乐比赛等活动的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初级和声、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与指挥、音乐作品欣赏、艺术概论、形体与舞蹈、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舞台表演艺术、复调、配器、中国音乐史、欧洲音乐史
音乐表演专科(高职),学制二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事艺术表演和艺术普及工作、适应性较强、复合型的能胜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部队、机关团体、各级文化馆站、文化教育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的表演、音乐工作、科研工作等的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作品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形体舞蹈、艺术概论、艺术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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