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HP 项目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在开展福特项目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青海师范大学党委行政领导下,由校福特基金会指导,以 PHE-HP 自强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为载体实施的正式项目。

第三条 开展 PHE - 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目的:借助福特基金会及惠普公司的设备支持,通过项目实施帮助高校 贫困学生改善学习条件,提高个人能力。

第四条 PHE-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理念: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五条 PHE - 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原则:

“创新,可持续、易推广”。

第六条 PHE - 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内容:

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社团活动三大领域。

第七条 PHE - 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 宗旨:

励志求知 提高能力 走出贫困 服务社会

第二章:内部成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中心 成员是从青海师范大学各学院挑选的有责任心,有一定能力的特贫困学生。

第二条 中心成员基本要求:

•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  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  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  严于律已、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  举止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说赃话。

•  情趣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出版物。不在互联网上浏览及传播不健康信息。

第三条 中心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 本中心 交付的决议和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维护 本中心 的形象,支持并积极参加 本中心 开展的各项活动,为 PHE - HP 网络服务与学习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

(三)积极对外宣传项目的理念,扩大 PHE - HP 项目的影响力,并及时反馈对 PHE - HP 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珍惜爱护中心的所有财产设备,并保护工具设备完好无损。

第四条 中心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 中心 的工作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有权参加 本中心 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退出 PHE - HP 项目的权利(需提出正当理由,写出辞职报告,经 项目办公室 讨论通过方可)。

(四)有免费使用中心电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