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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外语系、体育学院:
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1、07级、08级高校教师在职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在2007年7月19日。其余课程的考试由各院系在7月14-7月18日之间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附表。
2、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在7月22日上午。7月22日下午由各院系组织进行专业课考试。具体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1、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本学期开始,公修课考试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的办法。具体命题、考务及判卷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考生在公修课考试时持考试证、身份证入场并对号入座,考试证在考试前由研究生部发放。
2、专业课考试由院系严格按培养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请各院系在7月12日前根据学期课程表制定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课考表并报至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在7月18日前根据学期课程表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课考表并报至研究生部审核备案。课程成绩的确认,要以课程表和考表为依据。
3、课程教学应严格按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应提前结束和提前进行考试。
二、课表编排工作
1、公共课由研究生部安排,专业课由院系负责安排。请于7月15日前将专业课课表交至研究生部。要求盘报,同时上报打印件一份。表格统一使用研究生部制作的样表。
2、化学系、外语系应研究制订新增专业和方向的培养方案,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部审核。
3、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编排,确需个别调整的,应填写《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暑期教学工作
(一)开学报到
7月21日上午9点-下午4点(中午休息),教育硕士研究生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后,凭交费凭据到研究生部报到并领取考试证,然后到各院系报到、领取课程表。
200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应交清第二阶段培养费2000元并交纳第三阶段培养费6000元,2007级教育硕士生应交清第二阶段培养费2000元整。未按时交清学费的将不予注册。
(二)上课安排
暑期教育硕士集中授课时间为2007年7月23日—8月24日,共四个教学周。各院系要将相关事项尽早通知到本院系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便他们做好入学准备。
附件:
1.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表
2.青海师范大学教育硕士2007-2008级第二学期课程表
3.青海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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