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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法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将遴选二〇〇九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导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导师的学科专业和方向:
本次遴选工作主要是确定二〇〇九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的导师,已取得导师资格的不再重新遴选。各专业的招生方向可根据本专业发展情况、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研课题、科研成果等灵活设置,学校鼓励增设具有学科交叉性质、体现学科前沿特点、地方特色的招生方向,每个方向遴选1名责任导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可分学科方向招生。为了突出我校教师教育学科特色,各院系结合本院系学科教学论研究现状,积极增设学科教学论招生方向。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应向研究生部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学术队伍、目前承担的科研课题、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实验设备、教学条件、图书资料等。
二、遴选导师的基本条件:见《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三——九条。
三、遴选导师的程序:见《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第十一条。
四、申报时间:
各院系于七月十五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另交电子版一份);
2、本人近五年(或近三年)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结题的科研成果及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五年获得科研成果奖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三年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批复文件及项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青海师范大学新增研究生招生方向简况表(纸介质、电子文本各一份);
4、青海师范大学新增研究生招生方向培养方案(纸介质、电子文本各一份);
5、青海师范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纸介质、电子文本各一份)。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青海师范大学新增研究生招生方向简况表;
3、青海师范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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