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学校除教学仪器外所有国有资产的采购、建档、调配、清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对学校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界定。属于经营性的资产,以优惠租赁的方式,对经济实体租赁使用,属于服务性的资产,以无偿划拨的方式委托经济实体管理使用。教学场所所用的课桌、凳、讲桌、黑板等设施,责任到各系,实行分级管理。
四、随后勤分离到服务实体的资产,所有权仍属学校,要求实体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得转租、转借和变卖。后勤管理处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对闲置或利用率低的固定资产,要按优化配置的原则,及时进行调配租赁。
五、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对新添置的固定资产,要把好采购、验收、使用关。并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时建档、建帐,计入学校国有资产档案。
六、完成学校临时性的采购任务、及时申办过期闲置资产的报废手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日常事务性工作。青海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OO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