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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作职责

一、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合理使用学校资金,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能。

三、完成学校新建项目的立项、设计、工程前期准备等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做好学校所有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要求签定项目承包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时限,合理计算费用。

五、严格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从原材料采购、工程进度、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方面把好工程质量关。

六、做好施工单位与学校其他有关单位及地方政府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学校维修项目的审核、立项,确定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八、完成各项工程的预结算工作,整理、归存基建工程资料。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青海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OO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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