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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服务实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协约合法经营,规范服务。
二、组织对服务实体的经营方向、服务项目、服务态度、收费办法、收费范围、收费价格进行审核。对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协同审监部门对后勤服务实体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单项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控。
四、征求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方面的意见,及时反馈到经营实体督促其整改;对水、暖、电、饮食、车辆等后勤服务承诺设立相应的监控点进行监控。
五、完成学校及管理处安排的有关临时性的工作。 青海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OO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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