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
稿源: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稿时间: 2006-06-09 00:00:00 浏览次数: 121
关于2006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
和毕业生派遣事宜说明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2006届毕业生即将面临离校,现将有关2006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和毕业生派遣事宜的详细说明的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计划核对和派遣工作。
一、有关2006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说明
1.就业计划每一项都需要毕业生本人校对,并由学生本人签字,发现错误在表上以醒目标记予以更正,全部核对完后请在“签名”栏签上毕业生本人姓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毕业生姓名、性别、专业、生源所在地同高考录取名册核对并经青海省教育厅审核,毕业生本人不能随意改动;若确有错误,及时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馈。
3.“单位所在地”为毕业生毕业后户口、档案的发往地,请务必慎重对待。
4.核对完毕后,各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任或书记在就业计划上签字,于6月12日下班前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核对就业计划期间若有疑问,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周晶老师(电话:6318494)。
请各学院一定将此说明通知到毕业生,并认真组织毕业生核对。
二、关于毕业生派遣事宜的说明
1.就业计划核对完成后,学校将于6月12日制定就业方案并于6月15日上报方案,经青海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于6月26日正式派遣。
2. 6月15日之后签约的学生于7月20日集中改派,期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三、学生办理的教师资格证将于7月10日办理完毕并集中发放到各院系。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