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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师范大学互联网用户使用收费的通知

    按照CERNET“谁使用谁付费”的费用原则,为加强网络管理和维护,节约有限的网络带宽资源,控制不合理使用,积极拓展校园网络的应用,特决定自200641日起实行收费。

  一、收费原则
    1、基本原则:鼓励使用,发挥效益,服务于教学科研;合理收费,维持运行,控制随意浪费。
    2、所有开户入网用户,必须预缴信息使用费。
    
  二、收费标准
   校内职工用户:校内职工实行30元包月收费标准,但每日国际流量不得超过1GB。 
  三、收费方法
    入网申请者应按规定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入网申请表》,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入网手续,并至少预缴一个月的信息使用费,网络中心确认成为合法用户。
    1、网络中心负责对各用户计费,按月收费。
    2、网络用户请于每周一、三下午143017:30到网络信息中心缴费,其余时间恕不接待。用户上网记录、费用记录在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上只保留三个月,供用户核查,超过三个月将自动删除。
    3、当用户预缴的信息使用费余额小于30元时,将锁定用户对网络的使用,敬请用户自觉提前预交信息使用费。
    4、用户帐号、密码属个人重要资料,请注意保密,因用户个人原因造成用户帐号盗用,本中心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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